蛤!不是說圖庫免費?怎麼還會被告?
我們先來複習一下著作權口訣
「把合約拿出來看看再說」
怎麼樣才不會被告呢? 老實說,民事訴訟沒有會不會被告的問題,只有會不會勝訴的問題。 舉例來說,就算我在公共場合放了一個屁,都有可能被告,只是我應該很難敗訴而已,因為很難提供證據給法官。
但在網路上公然使用圖庫提供的素材就很容易被搜證,一不小心就會落入被動等別人來告的狀況。
為了方便大家在網路上使用,大多數圖庫都自帶了授權合約。
先看一下freepik這個圖庫 它寫說:
允許:
- 用於商業或各人專案。
- 用於數位或印刷媒體。
- 在世界各地無限量使用。
- 可自由修改。
但是點擊下載就會跳出一個視窗來提醒:你必需繳9歐元加會員,或是在你使用的地方標示出處。
Attribution required
Go Premium
Don’t want to have to attribute the author?
Over 45,247,000 assets from 9 EUR/month
這就是使用這份素材要履行的義務二選一。如果二個都不做那就這個合約就不算數,在網路使用就是侵權,通常也不會有什麼事發生,只是不知道什麼時候會被告而已。
再來看pexels這個圖庫
允許:
- 所有相片和影片均可免費使用。
- 無需註明引用來源,但務必心懷感激。
- 修改相片和影片。
禁止:
- 醜化或以冒犯方式呈現可識別身分的人物。
- 銷售未經處理的相片或影片。
- 暗示圖像中的人物或品牌為你的產品背書。
- 重新散佈或銷售給其他平台片。
只要心懷感激,並且不把下載下來的圖原封不動賣出,就算是履行合約中的義務了。
常常發現有人有嚴重誤解,以為網路上的創作只要標示出處就可以隨便用。著作權法只是規定文化創作完成時創作者自動跟所有WTO會員的居民簽了一個50年(歐美是70年)內剝奪所有權利的合約,要使用就要再額外的合約取後授權或賭運氣。
自帶合約的創作我們在使用前要看一下合約內容,才知道該履行哪些義務,要付錢就去付錢、要標出處就標出處、要心懷感激就心懷感激。
反正沒有網路上的內容只要標示出處就可以用這回事,關於著作權財產權的問題只要記住一句話:
把合約拿出來看看再說就對了,把合約上註明該履行的義務做到就取得授權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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