觀賞串流影片的權利

Feb 10, 2023 2 分鐘 832 字 #著作權

二岸上週幾乎同時爆發了串流影片的侵權新聞,自己把「買」來的影片上傳分享不行嗎?我們還是來回顧一下著作權口訣:

把合約拿出來看看再說


安博盒子起訴 人人網遭提告

著作權速成心法中提到了,著作權就是政府用法律規定:在文化創作完成時自動簽訂一個限期內剝奪他人所有權利的合約。所以其他人當然也沒有把租或買的影片上傳分享的權利,只是違約通常也不會有什麼事,只是不知道什麼時候會被告而已。


為什麼用合法電視盒看未授權創作也不行?難道我們以開著合法進口的超跑超速酒駕嗎?

前面描述的物品都是合法的,但是行為却違約違規了。

所謂的合法電視盒,大致上就是滿足了下面幾個條件,可以公開在市場上販賣:

  • 有登記負責人,萬一出了事政府可以循線抓人。
  • 有依商品標示法標示,不然寫阿拉伯文的說明書在台灣有幾個人看得懂?
  • 有合格實驗室的檢測報告,不會對飛航、醫療、民生……造成重大干擾。
  • 符合政府針對特定商品的特殊規定。

我們可以看相關的新聞,賣安博盒子的商家很多,為什麼有人被抓有人沒事?因為沒事的商家就單純賣盒法電視盒而已,就跟車行賣車不用擔保車主會不會改車、駕駛會不會酒駕一樣。


電視盒都有網路瀏覽器,要拿安博盒子看什麼內容就如同要如何使用跑車一樣,是用戶自己的自由。安博盒子也可以拿來看Disney+,我們來看一下Disney+訂閱合約的重點:

Disney+訂閱合約1

Disney+訂閱合約2

  • 只有台灣年滿18歲的居民可以簽這份合約
  • 合約有效期間可以串流暫時下載創作內容

不管有沒有加上自己的翻譯或解說,也不管有沒有用在商業用途,反正就是在這創作完成的50年(70年)內沒有其他任何權利了,而通常違反了不會有什麼事,就只是不知道什麼時候會被告而已


另外還有一種規避方式就是去北韓從事這些侵權的行為,因為北韓是世界上少數的非WTO會員,Disney+的內容在北韓就跟李白的詩一樣,不受任何保護,可以任意使用。

反正關於著作權財產權的問題只要記住一句話:
把合約拿出來看看再說就對了,把合約上註明該履行的義務做到就取得授權了


延伸閱讀資料:

著作權速成心法

著作權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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